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模式與機制分析:以北京地區為例 [Analysis o
市場價:300元 優惠價:250元
立刻節省:50元
創新要素是與創新相關的資源和能力等要素的組合。創新要素主要包括創新者、機會、環境和資源四個方面,也就是支持創新的人、財、物以及將人、財、物組合起來的機制。一般說來,在四大創新要素中,創新者是能動的主體,其地位和作用主要。科技成果是資源要素,是創新的重要載體和成果,亦能更有效地促進創新。其中,技術創新是創新活動得以開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從世界發展形勢看,21世紀無疑是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等新興技術快速發展的時代。這些新興的科學技術與經濟發展的聯繫日益緊密,並將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力量。以綜合國力美國為例,據統計,在美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有12.5%的生產率增長歸功於資源的增長,而超過80%的生產率增長則是技術創新起了主要作用。而在美國的技術創新過程中,企業則是技術創新的主體。與發達國家創新要素向企業傾斜的現狀相比,我國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的傾向不是很明顯。 一方面,從人纔集聚領域來看,我國的人纔傾向於到高校、科研院所及政府機關工作。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國企業的科技人纔存有量和質量並不能滿足企業國際競爭化發展的現實需求。現階段的中國制造業仍以生產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很多企業的技術對外依存度較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強。這使得我國企業長期處於國際垂直分工體繫的低端位置,在價值鏈創造中處於不利地位。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強,既歸因於企業的創新機制不完善,企業利用外部創新資源能力較差;又與企業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纔數量不足有著直接關聯。可以說,在科研成果轉化機制尚未完全建構起來的情況下,企業創新型科技人纔的缺乏不僅制約了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也嚴重地影響了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是在全球競爭的時代背景下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全國科技創新大會明確提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中心任務是解決科技與經濟結合問題,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引導資金、技術、項目、人纔等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進一步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