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辯式思維:創生激蕩心靈的課堂 中小學教輔 田樹林,劉強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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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辯式思維是一種開放、獨立的思維方式。目前學界普遍認可美國學者恩尼斯的總結,認為審辯思維是一種具有推理的審辯過程,通過信息搜尋、分析、綜合、推理、解析和評價來建立自己的論點,找到支持論據,同時要在考慮反方論點(論據)的基礎上,不斷調整自己的觀點,得出結論。審辯式思維是創新型人纔須具備的能力,教育重要的任務之一,是培養學習者的審辯式思維能力。課堂應該是創新的舞臺,在教學設計的各個環節融入審辯的基因,情景設置、素材選取、教學診斷、學生活動等,無一不是在呵護學生的好奇心,鼓勵學生的懷疑精神、保護和激發學生的創造力,課堂無小事,處處要審辯,讓每一個生命因教育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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