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大典·交通運輸典·交通工具與設施分典(套裝共2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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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是人類的天性,遷移是早期人類賴以生存繁衍、逃避天災人禍的有效途徑。在長期的遷移中,人類先是利用天然的交通工具,進而發明和運用人造的交通工具和運輸手段,在天然通道的基礎上又開闢交通路綫,設置交通設施,實行交通管理。 《史記·五帝本紀》:“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嘗寧居。東至於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於空桐,登雞頭。南至於江,登熊、湘。北逐葷粥口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衞。”《夏本紀》又載大禹治水時“陸行乘車,水行乘舟,泥行乘橇,山行乘樺,行山菜木”。這些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的部落或部落集團已經有了很大的活動範圍和頻繁的遷徙,已經能夠“披山通道”,涉江渡河,具備了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設施,也有了大量運輸人員和物資轉運的能力。 在三千二百多年前的商王後婦好墓中出土的和田青玉器物,證明當時已經開通由今南疆的昆侖山通向中原的交通路綫。另外,原產於西亞的小麥傳人中前二世紀張騫出使大夏時已能找到胡人向導,都說明中原與域外的交通路綫存在已久。《史記·夏本紀》載“五服”制度:“令天子之國以外五百裡甸服:百裡賦納總,二百裡納銓,三百裡納秸服,四百裡粟,五百裡米。甸服外五百裡侯服:百裡采,二百裡任國,三百裡諸侯。侯服外五百裡綏服:三百裡揆文教,二百裡奮武衞。綏服外五百裡要服:三百裡夷,二百裡蔡。要服外五百裡荒服:三百裡蠻,二百裡流。”雖不可能是夏代已經形成的事實,卻說明在分封制時代,交通路綫和裡程對於維持統治的重要性。 正因為如此,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各國都已有了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管理交通運輸工具和設施的制造、修建和維護。秦始皇滅六國後,實行“車同軌”,統一全國的道路標準,在此基礎上建成高標準的馳道,由首都咸陽通向全國各地。隨著中央集權制度的鞏固,秦漢以降歷朝無不重視遍及全國的驛傳繫統和道路網的建設和維護。到清朝最終完成統一的十八世紀中葉,在一千三百多萬平方公裡的國土內,形成了聯通每個縣級行政區和重要居民點的驛傳和道路繫統。至晚清,鐵路的建成和輪船的使用,則揭開了中國交通運輸史新的一頁,對中國產生了空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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