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樂理教程 杜亞雄著 上海音樂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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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音樂是從我國民族音樂中劃分出來的一個類別,繫指中國人運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創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態和風格特征的音樂。中國傳統音樂中不僅包括在歷史上產生、世代相傳至今的古代音樂作品,也包括近現代乃至當代中國人創作的部分新作品。前者如琴曲《流水》,後者如華彥鈞在20世紀創作的二胡獨奏曲《二泉映月》。 “中國傳統音樂”是近現代纔出現的一個概念。在1840年以前,所謂“中國音樂”就是指中國傳統音樂。鴉片戰爭以降,西學東漸,從19世紀末開始,在西方音樂文化的影響下,一些中國人學習其理論、借鋻其技法,創作了不少與中國古代音樂在各方面都很不同的作品,“中國音樂”一詞的含義也因此發生了改變。在現代漢語中,“中國音樂”不僅指中國傳統音樂,也指中國人按西方音樂理論創作和改編的音樂。為了把前者與後者相區別,從20世紀20年代末起,人們便用“新音樂”來認指後者。陳洪先生在《國樂的定義》一文中指出:“在閉關自守的時代,樂便是樂,無所謂中西;海禁開,‘西樂’來,纔有人給它起個稱號,叫做‘中樂’,藉以區別於‘西樂’;和用‘中文’、‘中畫’、‘中醫’等名詞用以區別於‘西文’、‘西畫’、‘西醫’等一樣……於是‘國文’、‘國畫’、‘國醫’、‘國術’等名稱乃相繼出現,‘中樂’也便改成了‘國樂’。”陳洪先生在這裡說的“中樂”和“國樂”都是指“中國傳統音樂”而言,可見“中國傳統音樂”是在19世紀末以後逐漸形成的一個和“新音樂”相對的概念。 中國傳統音樂不是一尊凝固不動的石像,而是一條川流不息的江河。它從遠古奔騰而來,向著未來滾滾而去,既具穩定性,又有所變異,既古老而又年輕。中國傳統音樂是中國音樂之根,也是中國音樂發展的基礎,失去了傳統,沒有了根,中國音樂便會成為“無本之木”和“無源之水”,更談不到如何發展。因為中國傳統音樂對我們來說如此重要,所以學習其基本理論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中國傳統音樂的基本理論在古代主要屬於“樂律”研究的範疇。太史公作《史記》前,有關樂律的論述便已大量見於文學、史學、哲學及音樂學等方面的著作中;另在先秦時,很可能還有一本《樂經》。太史公在《史記》中設《樂書》和《律書》,其後的史家,多效法司馬遷,在所撰的史書中包括了《樂志》、《禮樂志》、《律志》、《律歷志》等部分。此外,唐宋以降,我國還產生過《樂書要錄》、《琴律說》、《樂律全書》等重要的樂理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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