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凱爾森的生平與影響
●漢斯·凱爾森自傳
●20世紀法律實證主義的裡程碑:凱爾森之《純粹法學》與哈特之《法的概念》
●CHAPTER 2 凱爾森的法哲學思想
●漢斯·凱爾森的規範主義
●漢斯·凱爾森的“應然”概念
●偉大的謎題:凱爾森的基礎規範
●論梅克爾的法律層級學說
●純粹法學的終結·凱爾森-克魯格書信往來作為對凱爾森法學顛覆之開端
●CHAPTER 3 凱爾森的公法理論
●論主權
●論凱爾森的憲法概念
●無國家的法:凱爾森的國家理論及其限度
●論凱爾森的解釋學說、憲法法院機制與民主原則之間的關繫
●法院的規範控制問題——對凱爾森方法的批判
●CHAPTER 4 思想紛爭中的凱爾森
●漢斯·凱爾森和歐根·埃利希
●凱爾森與施米特——從分歧到1931年“守護者”之爭的決裂
●赫爾曼·黑勒對純粹法學的批判
●後記
張龑編譯的《法治國作為中道(漢斯·凱爾森法哲學與公法學論集)》闡釋了在靠前學者所熟知的純粹法學理論之外,法治國理論可謂是凱爾森法哲學思想的突出體現。凱爾森強調法規範和法治國家的中立性,國家無非是一套規範體繫,容不得虛假的言辭矯飾。執政者須時刻擔負起證明義務:自己的命令是一種法律命令,而非強盜命令。縱觀古今,儒道之爭激蕩千年,遠未終結。弘揚傳統很好文化,需要在傳統的法哲學爭議中發現新的道路。道家選擇了逍遙避世,而儒家的聖人之治過於依賴德性,二者間分明有一條中道:既非德性治理而廢除武力,也非消極避世放任武力,而是推行客觀的法律治理。凱爾森的法治國思想正是穿越古今中西的思想紛爭,為人類開闢出一條客觀法治國理政之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