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護理常規(2012年版臨床醫療護理常規)》修編是根據衛生部頒布的18個普通專科和16個亞專科分類,加上臨床護理專業。18個普通專科是: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診科、神經內科、皮膚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小兒外科、康復醫學科、麻醉科、醫學檢驗科、臨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醫學科、醫學影像科。16個亞專科是:心血管內科、呼吸內科、消化內科、內分泌科、血液內科、腎髒內科、感染科、風濕免疫科、普通外科、骨科、心血管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整形外科、燒傷科、神經外科。
李淑迦和應嵐主編的《臨床護理常規(2012年版臨床醫療護理常規)》的本次修編有較大幅度的調整,由2002版的11個分冊調整為現行版的35個分冊。其中由於外科與普通外科、兒科與小兒外科相通頗多故各自合並為一個分冊,醫學影像科以放射科、超聲科和放射治療三個分冊分別論述。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醫師定期考核工作,保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