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保險概述
第一節保險及其分類
第二節保險的產生與發展
第三節保險的職能和作用
第二章保險的風險基礎
第一節風險及其種類
第二節風險的代價與處理方法
第三節風險管理與保險
第三章保險數理基礎
第一節保險精算在保險業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節保險精算的基本原理
第三節壽險精算
第四節年繳純保費
第五節責任準備金
第六節非壽險精算
第四章保險合同
第一節保險合同概述
第二節保險合同的要素
第三節保險合同的訂立
第四節保險合同的履行
第五節保險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六節保險合同的解釋和爭議處理
第五章保險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可保利益原則
第二節優選誠信原則
第三節近因原則
第四節損失補償原則
第五節損失補償原則的派生原則
第六章人身保險
第一節人身保險概述
第二節人壽保險與年金
第三節健康保險
第四節意外傷害保險
第七章財產保險
第一節財產保險概述
第二節企業財產保險
第三節機動車輛保險
第四節工程保險
第五節海洋貨物運輸保險
第六節責任保險
第七節信用保證保險
第八章再保險
第一節再保險概述
第二節再保險業務的種類
第三節再保險業務的管理
第九章社會保險
第一節社會保險概述
第二節社會養老保險
第三節社會醫療保險
第四節其他社會保險
第十章保險經營環節
第一節保險營銷
第二節保險核保
第三節保險理賠
第四節保險資金運用
第十一章保險市場
第一節保險市場概述
第二節保險市場的組織形式
第三節保險市場的供給與需求
第十二章保險監管
第一節保險監管的動因、原則和目標
第二節保險監管的內容
第三節保險監管的方式
第四節我國保險監管的發展及政策建議
本書在第五版的基礎上再次進行修訂,將原書中與現行保險法相矛盾的地方加以修正,將現行保險法和保險監管規定中新增加的內容在書中的相應章節加以體現,將近幾年來出現的新理論、新方法、新觀點在書中加以反映。具體而言,作者對原書的結構和內容作了以下的調整:(1)結構上的調整。將第一章和第五章合並並增加保險的產生與發展內容,構成本書的第一章“保險概述”;將第三章“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更名為“社會保險”放在本書的第九章;這樣,全書由原來的13章縮減到現在的12章。(2)內容上的調整。書中的第一章第二節(新增)、第二章第二節(更換了表格中的數字和案例)、第四章第四節、第五章第二節、第十章第四節(內容改動較大),第六章第三節(略有改動),第九章、第十一章第二節(重新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