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導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義
1.1.1 選題來源
1.1.2 研究背景
1.1.3 研究意義
1.2 提出問題及研究思路
1.3 文獻綜述
1.3.1 國外研究狀況
1.3.2 國內研究狀況
1.4 本書結構安排及創新點
1.4.1 本書結構安排
1.4.2 本書創新點
第2章 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認定闡釋
2.1 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的認定模式概述
2.1.1 《歐盟運行條約》關於限制競爭協議的規制
2.1.2 歐盟限制競爭目的和限制競爭效果的比較分析
2.1.3 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認定分析的發展變革
2.2 中歐限制競爭協議認定分析框架的相似性
2.3 本章小結
第3章 基於傳統分析方法對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的認定
3.1 傳統分析方法概述
3.2 對基於傳統分析方法認定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的解釋
3.2.1 司法判例的相關解釋
3.2.2 歐盟委員會的相關解釋
3.3 傳統分析方法適用下的“目的”解釋
3.4 本章小結
第4章 基於更具分析性的方法對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的認定
4.1 更具分析性的方法的確立
4.2 對基於更具分析性的方法認定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的解釋
4.3 對基於更具分析性的方法認定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的總結
4.4 更具分析性的方法適用下“目的”解釋的考量要素探析
4.4.1 法律和經濟背景
4.4.2 法律和經濟背景中“效果”的作用
4.5 本章小結
第5章 基於混合分析方法對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的認定
5.1 混合分析方法概述
5.1.1 BIDS案
5.1.2 T-Mobile案
5.1.3 GSK案
5.1.4 Expedia案
5.2 基於混合分析方法認定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的特點總結
5.3 混合分析方法適用下的“目的”解釋
5.4 混合分析方法在許可協議中回授條款目的限制競爭分析上的運用
5.4.1 歐盟現有分析方法:混合分析方法
5.4.2 現有分析方法的弊端及更佳路徑探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例
5.5 本章小結
第6章 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認定模式的啟示及對我國的建議
6.1 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認定模式的特點及不足
6.1.1 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認定模式的特點
6.1.2 歐盟目的限制競爭協議認定模式的不足
6.2 對我國限制競爭協議認定研究的相關建議
6.2.1 我國限制競爭協議認定模式中存在的問題
6.2.2 排除、限制競爭的作用及其認定分析
6.2.3 對《反壟斷法》等法律的修改建議
6.3 對TRIPS協議下我國許可協議中回授條款限制競爭分析的建議
6.4 本章小結
第7章 結語
7.1 結論
7.2 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參考文獻
內容簡介
本書采用判例分析法、比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對歐盟目的競爭協議的認定進行分析,針對我國《反壟斷法》等提出相關修改意見,並進而對完善我國競爭協議認定法律規定及分析體繫提出建議。本書不僅可以對目的競爭協議的相關研究者提供參考,而且對相關企業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