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
第三編合同
分編通則
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第七章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分編典型合同
第九章買賣合同
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贈與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保證合同
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保證責任
第十四章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六章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承攬合同
第十八章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九章運輸合同
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客運合同
第三節貨運合同
第四節多式聯運合同
第二十章技術合同
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技術開發合同
第三節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
第四節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倉儲合同
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章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五章行紀合同
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
第三分編準合同
第二十八章無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不當得利
附則
內容簡介
合同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制度。民法典合同編規定了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保全、轉讓、終止、違約責任等一般性規則。完善了電子合同訂立規則,增加了預約合同的具體規定,完善了格式條款制度等合同訂立制度。民法典合同編還針對實踐中一方當事人違反義務不辦理報批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問題,明確了當事人違反報批義務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