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間新論
內容簡介
本書搶先發售提出所有訴訟時間在我國立法中都應該以工作日計算的新觀點,並提出建立前期審理案件時間相對變長,後期延長次數相對變少,且將現在法院內部、法院之間批準延長體制,改為法官向社會公告延長,以接受社會及新聞媒體監督的新制度。
賀眾 著
賀眾,黨員,1985年7月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曾在基層、中級、不錯法院任法官、不錯法官。現任專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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