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緒論
●節 稅務會計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節 稅務會計的目標、原則與對像
●第三節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聯繫與區別
●第二章 納稅基礎
●節 稅法的構成要素
●第二節 稅收立法
●第三節 我國現行稅法體繫
●第四節 我國稅收管理體制
●第三章 增值稅會計
●節 增值稅概述
●第二節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第三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項稅額及賬務處理
●第四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及賬務處理
●第五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及繳納
●第六節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及賬務處理
●第七節 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的計算及賬務處理
●第八節 增值稅的稅收優惠及賬務處理
●第九節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
●第四章 消費稅會計......
內容簡介
我國的稅法處於不斷的變化和完善中,《稅務會計》由司茹、吳保忠編著,以近期新的稅收政策為依據,對涉稅經濟業務的賬務處理進行了繫統的闡述;在重點稅種章節的後面附上了企業遇到的疑難問題,並予以解答,提高學員運用稅收政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變化較大的稅種附上了“改革探索”內容,從改革背景、改革思路到改革內容進行了總結。 《稅務會計》配有教學PPT,請需要的老師按照書後“教師反饋及教輔申請表”所述方式索取。
需要解釋的是,出現混合銷售行為,涉及的貨物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隻是針對一項銷售行為而言的,也就是說,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為了直接銷售一批貨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間是緊密相連的從屬關繫;它與一般既從事這個稅的應稅項目又從事另一個稅的應稅項目,二者之間沒有直接從屬關繫的兼營行為是接近不同的。對實際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與兼營行為,由於涉及不同的稅務處理,因此要嚴格區分,不能混淆。
上述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範圍的勞務。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並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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