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經濟的社會化促使國家對經濟的調控監管和政府市場操作、國有企事業等的發展,打破了國家與虛幻的“市民社會”之分野,公、私法日趨融合,經濟法應運而生。中國的經濟法學伴隨改革開放後**批經濟法律、法規而問世,從1980年起,包括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繫在內的一些院校陸續開設經濟法課程。作為第三法域即廣義社會法研究的主要學科,經濟法教學*初也包括恢復中的傳統法學學科未及深入研究的勞動法、環境法等,此後隨著法治實踐和相關學科的發展,這些內容逐漸從經濟法學科中分化出去。按照經濟法及其學科邏輯,史際春主編的《經濟法(第3版新編21世紀法學繫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重量規劃教材)》分為4編,即:經濟法總論、經濟法主體制度、公共經濟管理法、經濟活動法。經濟法總論編闡明經濟法的概念、學說、理念、原則、體繫等基本理論問題。經濟法主體制度編的內容既包括經濟法的主體制度和根據它成立的主體,也涉及那些不是根據經濟法主體制度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