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1)
●節選題依據與意義(1)
●一、加強城市民族區的研究是依法治國的要求,也是城市民族區和諧發展的需要(1)
●二、加強城市民族區的研究,將拓寬馬克思主義民族區域自治理論研究領域(3)
●三、加強城市民族區的研究,對當前我國城市民族關繫、城市民族問題和城市民族工作的研究具有重要啟示意義(4)
●四、加強城市民族區的研究,可為妥善解決民族地區城市化過程中部分自治州、自治縣撤州、縣改市問題,提供可借鋻的思路和啟示(5)
●第二節城市民族區的研究現狀(6)
●一、民族區域自治研究現狀(7)
●二、城市民族區相關研究領域(城市民族關繫、城市民族問題與城市民族工作)的研究現狀(15)
●三、城市民族區是我國民族問題研究很少涉及的領域(19)
●第三節主要概念、研究方法和框架說明(20)
●一、主要概念(20)
●二、研究方法(22)
●三、本書框架(23)
●……
●四、城市民族區性質和法律地位實踐探索的特點(223)
●第三節城市民族區性質與法律地位的不明確(226)
●一、國家一直沒有明確城市民族區性質與
●法律地位(227)
●二、城市民族區性質與法律地位不明確的原因分析(230)......
內容簡介
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形式。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開始在民族地區實施的,其自治形式接近符合當時中國的實際,對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歷史發展到今天,社會正從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從初步的小活向全面小康邁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同樣處於這靠前的有利於其充分發展的大好時機。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實施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必須適應形勢的發展,創新其自治的實現形式,更加有利於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
三是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主要包括 少數民族在政治生活中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使用本民族 的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在司法訴訟中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 的權利,以及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
四是少數民族保持或改革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少數民族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自己民族風俗習慣的權利,歡度本民 族節日的權利,保持特殊喪葬習俗的權利等。
五是少數民族發展經濟文化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兩方面:黨 和國家幫助少數民族加快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同時,"國家還賦 予少數民族發展本地區本民族經濟文化的自治權和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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