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章 和諧社會與有限政府
●節 有限政府理論的起源與發展
●一、有限政府理論的起源與形成
●二、有限政府理論的發展與演變
●第二節 和諧社會與有限政府
●一、有限政府理論與法治政府建設
●二、“小政府、大社會”與適度規模政府
●三、和諧社會與權力制約監督
●四、和諧社會構建與政府控權
●第二章 和諧社會與有效政府
●節 從有限政府到有效政府
●一、從權力分立制衡到有效政府
●二、從職能有限到有效政府
●三、從職能統一到有效政府
●四、從減少行政層次到有效政府
●五、從限制行政干預範圍到干預的有效性
●第二節 有效政府與法治政府
●一、有效政府與依法規範行政立法與決策行為
●二、有效政府與依法執法......
內容簡介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界圍繞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展開了深入探討。其中,政府在和諧社會構建中的知名品牌地位已是社會各界的共識,但構建和諧社會與法治政府的關繫尚需進一步探討。本書的撰寫隻是力求從法學視角上,來探討構建和諧社會背景下政府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以期能得到法學界的共識。
本書的寫作得到了家人身心與經濟上的大力支持,深感欣慰。本書的定稿也適逢女兒高考之時,僅以此書的出版祝福她學業有成、健康快樂!
靠前章 和諧社會與有限政府
第二節 和諧社會與有限政府
一、有限政府理論與法治政府建設
有限政府從本質上說是“受法律”的政府,政府必須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其行政權力,即所謂的“無授權即無權力”,這是現代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法治政府必須是有限政府。法治政府的建立必須要對行政權的權限範圍加以嚴格,以保障公民個人自由與權利的實現。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實行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這和西方那種認為私有制永恆合理、神聖不可侵犯,標榜個人權利和自由至上的“自由主義”有限政府理念在本質上和目的上接近不同,我們不可能接近照搬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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