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在美國西部的新墨西哥州和加利福尼亞州,該制度的核心!容是允許水擁有者在市場上出售其富餘或節餘的水量,即允卩水交易。"科斯定理"告訴我們,清楚完整地把產界定給一方或另一方,並允許把這些利用於交易,可實現資源的有效置。可交易水制度是"科斯定理"在水資源管理中的具體應,即通過水交易可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資源。可交易水度的有效運行取決於清晰界定水、制定合理的交易水價和有序管理水交易三個條件。要使水交易得以順利進行,一是需政府發揮作用,進行水的初始分配和管理水交易市場,規交易行為,降低交易成本;二是依靠市場來決定水交易格並通過政府合理調節水價,使水價真實的反映水資源的稀缺度,引導水資源從低效率用水部門流向高效率用水部門。可交易的水制度是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由政府為水交易提供清晰而明確的法律環境和保障,而由市解決水資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避免了水資源配置和利用中的政府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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