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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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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子政務和網絡信息技術的普及,個人在社會交往關繫中越來越多地以“信息人”的面目存在。信息技術與電子政務可以為我們帶來效率、便捷與福利,但如果不能使用恰當的方式加強對個人信息權的保障,信息技術可能成為侵害個人權利的利器。在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趨於透明化,如何保護個人信息權不受侵害?以2018年5月實施的《通用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為代表的歐洲保障模式,以分散立法保護個人信息權的美國模式,哪一個更值得借鋻?本書探討了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的發展歷程和現狀,梳理我國現有立法背後的性思維,在對域外經驗分析基礎上,提出推進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的繫統性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