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與研究
●知識產權仲裁發展初探
●以仲裁的視角看律師素養的形成
●論我國國有土地糾紛解決機制的完善(上)――如何定位各種糾紛解決機制
●自由貿易試驗區框架下國際商事仲裁臨時措施制度研究
●國際商事仲裁
●香港與澳門仲裁裁決認可與執行的新突破與問題――《香港與澳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安排》評析
●常設仲裁法院仲裁規則(2012)述評
●CISG格式合同納入問題研究
●仲裁實踐
●《紐約公約》在現實司法實踐中的“松動”
●關於自裁管轄權原則應用於我國仲裁實踐的思考
●房貸政策變化與“情事變更”
●金融法苑
●銀行在借款合同中的警告義務
●論選法條款外的內地金融管制法在港適用的途徑
●互聯網金融之眾籌的法律思考
內容簡介
《仲裁研究》是廣州仲裁委員會創辦的一份主要研究仲裁理論與實務問題的學術期刊,面向全國公開發行,旨在為靠前外法學界、仲裁界的專家、學者們提供一個交流的平臺。《仲裁研究(第34輯)》,內設探索與爭鳴、靠前商事仲裁、仲裁實務、專題探討4個欄目。
(2)靠前習慣,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
(3)一般法律原則為文明各國所承認者;
(4)司法判例及各國很好不錯優選之公法學家學說,作為確定法律原則之補助資料者。
2.當事方僅為國家和政府間組織的,適用相關組織的規則和適用於當事方間任何協議或關繫的法律,並且,在適當情況下,適用政府間組織法的一般原則和一般靠前法規則。
3.當事方涉及政府間組織和私人當事方的,同時考慮相關組織的規則,以及引起爭議的或與爭議有關的協議或關繫所適用的法律,並且,在適當情況下,適用政府間組織法的一般原則和一般靠前法規則。在此情況下,仲裁庭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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