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我國征地制度的變遷軌跡
●1.1我國征地制度的發展演變
●1.2征地制度的“變”與“不變”
●1.3小結
●第2章我國征地爭議類型與解決機制分析
●2.1現行征地制度產生的矛盾衝突
●2.2現行的征地爭議解決機制
●2.3不同征地爭議解決方式的關繫分析
●第3章征地爭議解決機制的國際經驗比較
●3.1其他國家如何解決征地爭議
●3.2美國征地爭議解決機制與行政法官制度
●3.3英國解決征地爭議的行政裁決制度
●3.4日本土地征收的公共事業認定與土地補償裁決
●3.5借鋻與啟示
●第4章我國征地爭議裁判制度:模式演進、制度特征與實踐挑戰
●4.1從“裁判”到“裁決”
●4.2制度變遷過程中強制性力量的介入
●4.3制度特征的形成
●4.4述評:裁決制度的績效、問題與挑戰
●第5章有效?抑或無效?——大樣本數據調查與案例研究......
內容簡介
在我國城鎮化加速推進的進程中,征地糾紛已成為社會矛盾的焦點之一。征地制度如何改革?是通過議價機制實現所謂市場價補償嗎?為什麼實踐中就是行不通呢?
《從裁決到裁判:中國征地爭議裁判制度研究》的研究發現,土地征收的“公平補償”難以通過談判議價機制來實現,可行的路徑是:為被征收人建立一個渠道暢通、成本低廉的異議表達和利益協調機制;協調不成的,再由相對獨立的第三方進行裁決。從治理理論的角度看,正是在協調與裁決的互動過程中,“公平補償”纔能被創造出來。構建我國的征地爭議裁判制度,不僅是改革征地制度的需要,也是推進我國治理體繫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把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