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以立法目的作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研究的切入點,提出了應對氣候變化立法論。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論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實證法秩序建構的立法目的論;二是旨在利益平衡的立法目的論。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論的要義在於確立氣候變化法律義務,作為氣候安全法律秩序目的的規範表達,同時以氣候變化法律權利作為度量氣候變化法律義務的標準,進而構築目的——原則——制度環環相扣的氣候變化法技術規範體繫。氣候變化法的基本範式是對人類社會和生態繫統的適應性風險管理。*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體繫建構的總體思路、模式選擇、實施內利益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設定與分配等要素需要在探求*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目的形成與拓展的歷史進程中不斷推進。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基本法是健全氣候變化法律體繫的重要立法選擇。該法內容應包括總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體制、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義務與責任、能力建設與保障、法律責任與獎勵、附則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