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憲法
作 者: (美)尼爾·戴文思(Neal Devins),(美)路易斯·費希爾(Louis Fisher) 著;李松鋒 譯 著作
定 價: 55
出?版?社: 譯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年09月01日
頁 數: 320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44756631
內容簡介
在這部由尼爾·戴文思、路易斯·費希爾《民主的憲法/法政科學叢書》中,作者詳細闡述了*高法院在解釋憲法時如何受到民選官員和普羅大眾的影響。作者通過對種族歧視、隱私權保護、聯邦制、戰爭權分配、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等熱門案例的分析,表明了在諸如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等領域,在個人權利保護等方面,民選官員比法院做得更好。非司法部門在憲法解釋方面的貢獻,不僅捍衛了憲政原則,維護了憲法穩定,而且充分保護了個人和少數群體的權利。這在一定程度上糾正了傳統上對美國憲法的認識,打破了司法至上的神話,豐富了美國憲法理論。
(美)尼爾·戴文思(Neal Devins),(美)路易斯·費希爾(Louis Fisher) 著;李松鋒 譯 著作
尼爾·戴文思(Neal Devins),美國威廉瑪麗學院法學教授和政府學教授、權利法案研究中心主任,同時擔任杜大學出版社“憲法衝突”書繫的主編。
路易斯·費希爾(Louis Fisher),美國有名憲法學者,權力分立和憲法問題專家,曾任國會研究機構不錯研究員,並擔任眾議院“伊朗門”調查委員會研究主任(1987年),撰寫了*終報告的主要部分。
引 言
本書*早源於1987年。當時,*高法院的解釋*導著憲法的適用,這種觀點還沒有受到嚴重挑戰。譬如,當報道60%的美國人認為*高法院是*終的憲法裁決者時,報紙通常就簡單地指出這60%的人是“正確的”。 同理,當司法部長埃德溫?米斯提出,*高法院判決並不能“在今後永遠約束所有人和所有政府部門”時,新聞界和學術界都義憤填膺。 更值得提及的是,米斯的觀點充分驚醒了參議院司法委員會,進而要求*高法院大法官候選人來評論這一點。
但是,1987年也標志著一個時代的結束。過去一直抱怨法官創制權利的保守派人士,期望裡根時代的法官任命能夠重塑聯邦法院。同樣,左派期望沃倫法院的自由主義盡快消失。簡言之,左派盡管抨擊司法部長米斯,但已不再期望法院去推進他們的政治計劃。雙方都有理由要拋棄司法至上,學術界開始將注意力轉向民選政府部門對憲法的解釋。
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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