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聯考復習精要:刑法20講》以20個精要為平臺,全面剖析了刑法學的學科內容。本部分的突出風格是將刑法條文與司法解釋條文進行結合,將法條與理論結合,並將理論與理論結合。這種結合其實就是一場舉一反三式的深度復習。同時,《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聯考復習精要:刑法20講》首創二維碼互動學習包,全書百餘講微課與書完美融合,看書過程中有任何不解,隻需掃碼,名師即刻來到你身邊,真正做到走到哪學到哪,實現移動式學習。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以國家名義規定什麼是犯罪,以及與犯罪相對應的刑罰的種類和幅度的法規。因為犯罪的主要法律後果是刑罰,所以刑法又稱為刑罰法規。刑法通過懲罰一個人的特定行為,使大家不會做這些行為,用意在於避免這一行為造成利益侵害。
在*國,刑法有以下幾種存在形式:
1.刑法典,即國家以《刑法》名稱頒布的,全面、繫統規定犯罪及其法律後果的法律。我國《刑法》制定於1979年7月1日,修訂於1997年3月14日並於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是直接對刑法典的修改,也屬於刑法典的內容。我國**人大常委會分別在1999年12月、2001年8月、2001年12月、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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