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原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困境
●1.原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立法理念存在缺陷
●2.原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繫統性和完整性較差
●3.分段、靜態、單一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存在弊端
●4.區別對待進出口食品與國內食品的監管
●5.法律責任規定存在缺陷
●二、新《食品安全法》的評析
●1.新《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亮點
●2.新《食品安全法》的意義與展望
●三、新《食品安全法》熱點問題分析
●1.新《食品安全法》中第三條規定的“社會共治”作何理解7
●2.我國主管食品安全的是哪個行政部門?
●3.消費者可從何處獲取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和信息?
●4.《食品安全法》中對農藥作何規定?
●5.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中樣品的費用由誰承擔?
●6.承擔風險監測的技術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的,會受到何種處罰?
●7.經風險評估後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主管部門未采取及時行動的,會受到何種處罰?
●8.食品安全標準是一成不變的嗎?
●9.消費者可以參與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中嗎?......
內容簡介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涉及人們的生命、健康、安全,並與日常生活息恩相關。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屬**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對2009年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法》予以了修訂,並受到社會廣泛關注。《食品安全法》修訂後,如何理解與運用是人們關心的一大問題。《新<食品安全法>如何影響你我生活》著眼於此次修訂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結合案例進行分析,探析法律的可操作性,對廣大消費者和公眾維護自己的權益,具有一定的實踐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