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司法的歷史變遷與演進方向
●章司法機構的演進方向:中立性地位逐步確立
●節西方司法機構的演進
●第二節中國司法機構的演進
●第二章司法主體的演進方向:專業性群體逐步形成
●節西方司法主體的演進
●第二節中國司法主體的演進
●第三章司法權力的演進方向:親歷性、正當性日漸發展
●節司法權發展為事實認定權、法律適用權、訴訟程序指揮權
●第二節司法權從權威正當發展為程序正當
●第四章司法演進的方向與模型
●節司法演進的方向分析
●第二節司法演進的具體模型
●第二編司法改革的邏輯之維
●第五章中立性
●節中立性的理論基礎——為什麼司法需要中立
●第二節中立性的表現形式
●第三節中立性的衝突與消解
●第六章專業性
●節專業性的理論基礎......
內容簡介
本書並非學者通過相關知識的旁征博引,從學理上就司法改革應如何進行而展開的概念推演及學說論證;也不同於外部的研究者通過一般觀察或田野調查,在描述有關司法改革的現像或個案這個基礎上提煉出理論命題或形成政策建議。本書很重要的特點在於,作者就是審判人員,是在法院內承擔著日常繁重的審判業務和管理工作之餘潛心研究寫作而取得的成果。尤其重要的是,作者所在的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從2009年起就提出了“審判長負責制”的改革思路,率先嘗試法院人員分類管理,開始對審判權運行機制進行改革。這個思路與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的“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的改革方向不謀而合。
自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佛山中院不僅努力發展完善原來的改革思路,還進一步積極地探索了“頂層設計”提出的其他各項改革。從自身這些“親歷親為”的改革嘗試出發,再把研究的視野擴大到古今中外的相關理論和......
序
王亞新(王亞新,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在以“頂層設計”為特征的本輪司法改革正在全國推進之際,《回歸本質:司法改革的邏輯之維與實踐向度》一書適時問世,可以說是為這輪改革提供了某種程度的有力論證。本書大致采取“歷史演進過程—原理或內在邏輯—對改革實踐的觀察—問題的指出及反思—改革的應然方向及進路”這樣一個結構。編將司法的構成分解為主體、機構和權力等幾個要素,並在中西方宏觀的歷史沿革演變中考察其發展歷程。作者再於第二編引入中立性、專業性、親歷性和正當性等“使司法成其為司法”的基本性質,討論這些特點具有的內容及表現,並探尋不同性質相互之間的邏輯關聯。第三編先就新中國成立以來各個階段的司法改革做了概覽,但考察的重點則放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改革,即本輪司法改革之上。對於目前處於推行過程之中的審判權運行機制、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和法院內部組織架構等方面的改革舉措,以全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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