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司法開放與司法封閉是兩種司法制度與模式的理想類型,從司法開放與封閉的角度全面考察民意與司法這一主題有助於更為深入地認識二者之間的內在復雜關繫,從而為民意與司法關繫的和諧與平衡提供更為合理、可行的解決之道。
總序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中國古代文化閃爍著法治智慧。當今,中華民族法制文化理念跨越時空成為國家實踐,中國共產黨在邁出改革開放步伐時領導人民開啟現代法治建設事業,1978年**同志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建設“十六字方針”,開啟了中國當代法制建設實踐。1997年黨的十五大依據國家政治實踐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保障需要,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治發展目標,“法治國家”取代了此前提出的“法制國家”政治話語。1999年的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憲法第五條款而寫入憲法,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政治綱領進一步上升為國家的憲法原則和全國人民的奮鬥目標。2011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繫正式形成,“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