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媒體的“嘴”不好管
●小報編輯放大了美國人的表達權——尼爾訴明尼蘇達州案
●大量煽情性失實報道出爐後!——謝潑德訴佛羅裡達州案
●司法機構也成了“被告”——內布拉斯加州新聞協會訴斯圖爾特案
●當大量媒體湧入法庭——謝潑德訴馬克斯韋爾案
●對庭審進行電視轉播違憲嗎?——埃斯蒂斯訴得克薩斯州案
●第二部分名人的“臉”不好用
●調侃官員無罪——《好色客》訴福爾韋爾案
●批評官員的“度”找到了——《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
●大明星的肖像權官司——霍夫曼訴美國廣播公司案
●第三部分政府的“令”不好使
●“稜鏡門”的背後——美國政府訴斯諾登案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訴美國案
●控制不住的“洩密”——美國政府訴《進步》雜志案
●把政府“拉下馬”的媒體——《紐約時報》訴美國政府案
●媒體出席刑事審判時能做什麼?——裡士滿報業公司訴弗吉尼亞州案
●第四部分百姓的“事”不好報
●老百姓的“誹謗”官司打贏了——蓋茨訴羅伯特·韋爾奇公司案
●髒話可以偶爾說,猥褻內容不能有!——FCC訴帕斯菲卡基金會案及四大廣播公司訴FCC案
●媒體也非常勝將軍——威斯特摩蘭起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案
●強奸案審判中的媒體——環球報業公司訴高等法院案與《佛羅裡達星報》訴B.J.F.案......
內容簡介
由江鴻編著的這本《看美國媒體如何打官司》從美國歷年來的新聞官司判例中抽繹出具有代表性的23個案例予以解析,既有近年廣受關注的"稜鏡門"事件,也有作為經典案例常被援引的判例,如"沙利文案",還有關於失實性報道的案件"謝潑德訴佛羅裡達州案",老百姓的"誹謗"官司案件"蓋茨訴羅伯特·韋爾奇公司案"等等。有不少是美國聯邦法院經常援引的先例。全書分為《媒體的"嘴"不好管》《名人的"臉"不好用》《政府的"令"不好使》《百姓的"事"不好報》《法院的"案"不好審》五大部分,涵蓋了多個面向,每個具體案例包括案件回顧、官司進程、法眼觀案三小節,對該判例的背景、案情、判決分析、意見表達等做了介紹,讀者可以對每個判例獲得比較完整的、透徹的認識。是一部由案例構成的美國新聞法治簡史,也是傳播法教學有價值的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