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繫統闡釋了刑法總則的基本原則、適用範圍、具體運用等內容,並詳細解說了我國現行刑法分則每一個罪名的立法沿革、立法規定、立法釋義、立法建言,本書可以作為刑法實務工作者案頭讀物,也可以作為研讀刑法的高校教師和學生的推薦參考讀物。
緒言 新中國刑法的立法概況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的制定,經歷了一個漫長而曲折的過程。
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國家在明令廢除以“六法全書”為代表的國民黨政權全部法律的同時,即根據需要和可能,先後制定了一些單行刑法。例如,1950年的《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關於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195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妨害國家貨幣治罪暫行條例》《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195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管制反革命分子暫行辦法》等。這些單行刑法在同反革命犯罪和販運毒品、偽造國家貨幣、貪污賄賂等犯罪作鬥爭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當時頒布的單行刑法數量有限、覆蓋面不大,司法機關辦案主要還是以政策作依據。【注文:“在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主體的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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