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司法文明建設論——以深水區司法改革為背景
●一、提升宏觀層面的司法理念文明
●二、健全中觀層面的司法制度文明
●三、聚焦微觀層面的司法舉止文明
●章 關於深水區司法改革的方法論(一)——以繫統論為視角
●一、深水區司法改革目標的確立
●二、深水區司法改革內容的確定
●三、深水區司法改革方法的選取
●四、深水區司法改革組織的設置
●第二章 關於深水區司法改革的方法論(二)——以改革試點為中心
●一、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理論闡釋
●二、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實踐探索
●三、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完善建議
●第三章 關於現有政治體制下司法權若干基礎性命題的思考——以現行《憲法》文本為基礎
●一、司法權的屬性:中央事權還是中央―地方事權兼具
●二、司法權的管控:條條管理還是條條―塊塊管理結合
●三、司法權的主體:國家法院還是國家―地方法院並存
●第四章 關於法院向人大報告工作的思考——以《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為樣本
●一、法院向人大報告工作的規範依據
●二、《報告》中“司法改革”話語的表達......
內容簡介
本書重點立足於《深化改革決定》及《依法治國決定》中的司法體制改革部署及“四五”改革綱要,結合作者從2003年開始參與司法改革的經歷,就司法改革的理念、方法論、重大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進行較為繫統而深入的研究。本書既可以為廣大讀者學習理解把握《決定》精神的參考資料,也可以為廣大理論研究工作者研究若干司法制度重大改革舉措提供靠前手素材,還可以為從事司法改革工作者提供借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