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導論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義
二、研究現狀
三、基本概念的界定
章產生於企業社會責任範疇的企業環境責任
節作為範疇的企業社會責任理論
一、企業社會責任建構的時代背景
二、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的演進與發展
第二節環境危機時代社會責任範疇內企業環境責任的產生
一、環境危機時代企業外部性對環境的威脅
二、社會責任範疇內環境責任的產生與發展
第二章社會責任範疇內企業環境責任的反思
節社會責任範疇內企業環境責任的性質困局
一、企業社會責任之資源交易屬性解析
二、企業環境責任的交易困境
第二節社會責任範疇內企業環境責任的主體困局
一、利益相關者概念解構
二、利益相關者在企業環境責任中身份的混亂
第三章企業環境責任性質的理論重構
節企業環境責任的根源——“企業原罪”
第二節企業“原罪”的救贖——企業環境責任
第四章企業環境責任主體的理論重構
節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環境責任的主體區別——以一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為樣本對像分析
第二節企業環境責任主體重構
一、企業與抽像的“人”
二、作為環境共同體一員的企業
第五章企業環境責任的法律重構
節企業環境責任立法思路重構
第二節企業環境責任法律制度之重構
一、企業社會責任語境下企業環境責任法律制度之反思
二、企業環境責任語境下的法律制度重構
結語
內容簡介
《企業環境責任批判與重構》:企業的環境責任源於企業從其誕生之時,那一刻起,企業就“不可避免”地會消耗環境資源,破壞環境利益,這是企業無可回避的“原罪”,也是企業承擔企業環境責任的正當性基礎。《企業環境責任批判與重構》認為將企業環境責任劃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做法是不恰當的,企業環境責任的主體並非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與利益關繫者雙方,而是企業與包括企業在內的抽像的“人”――環境共同體兩方;企業環境責任的性質也並非企業社會責任的社會資源交換關繫,而是企業因為生產伴隨而來的不可避免的對環境利益的損害,是企業無法逃避的原罪。企業環境責任是獨立於企業社會責任而存在的企業責任的一種新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