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民法基礎理論
●建立適合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型法律觀
●法律手段在經濟運行綜合機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對我國民法學研究的回顧與前瞻
●論民商法價值取向的差異及其對我國民事立法的影響
●論民法的商法化與商法的民法化
●對重構我國民事主體制度的若干思考
●信用權保護立法研究
●第二部分 民法與憲法、民法與經濟法的關繫。
●對經濟法若干基本理論問題的重新思考
●從民法與憲法關繫的視角談我國民法典制訂的基本理念和制度架構
●再論民法與憲法之間的關繫
●三談民法與憲法之間的關繫
●第三部分 民理
●論民法的倫理性價值
●契約自由與公序良俗
●對民法意思自治原則的倫理分析
●民法公平原則的倫理分析
●第四部分 財產權制度
●論所有權的權能......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趙萬一,1963年4月生,山東巨野人。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民商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福建省人民政府顧問,上海大學、福建師範大學兼職博士生導師,英國《法律與管理靠前雜志》(ML—The Internationaljournal ofLaw andManagement)編委。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基本理論和公司法、證券法、競爭法。獨立完成的專著有:《證券法的理論與實務》(1991),《中國競爭保護法律問題研究》(1996),《商法基本問題研究》(2002),《民法的倫理分析》(2003)。先後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現代法學》等雜志發表論文約90篇。
靠前部分 民法基礎理論
建立適合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型法律觀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社會的經濟生活和法制建設都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與轉換經濟模式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相適應,人們的民主意識和法律觀念也有了顯著提高。但是,我們必須看到,這種思想觀念上的變革還遠遠趕不上經濟生活本身的發展速度,別特是當十二屆三中全會決定將我國的經濟性質定義為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之後,這種舊的法律意識與經濟發展的不協調現像愈益突出,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法律觀,已成為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促進商品經濟進一步發展的迫切要求。
一、建立新型的法律觀是促進我國經濟模式轉換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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