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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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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程序是普通法程序與自然權利觀念融合的結果。以此為論題,本書對憲法程序的理論邏輯、制度架構和普通法淵源進行了繫統的考繹。
開篇揭示憲法程序和普通法的制度關聯,然後追溯普通法程序的歷史演進,分析中世紀迄今普通法在制度與價值上的繼承與變革。同時,將普通法與歐陸法進行比較,以闡明普通法的程序理念和制度特質。很後探討以程序為中心的“憲法之治”的社會條件與制約因素。
汪棟編著的《憲法程序考論》認為,英國中世紀的普通法程序,經過近代自然權利哲學的價值革新,而在美國聯邦憲法中得其所歸。普通法以其程序技術策略,於13世紀初完成了對封建司法的公權化,以及對教會司法的世俗化,從而實現了自身的理性化。但是,直到16、17世紀,普通法仍然以中世紀經院哲學為基礎,此時興起的自然權利思潮未能撼動普通法法律家的保守信念。邊沁秉承啟蒙哲學傳統,通過推進功利主義改革而完成了英國法的價值嬗替,普通法程序因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