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張鴻巍教授所著的《美國檢察制度研究》一書圍繞美國檢察制度中的核心問題進行繫統而全面的研究,包括檢察權的定性、檢察機關在國家權力機關中的地位及作用、檢察機關與其他機關及訴訟參與人等之間的關繫、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及義務、檢察官制度等熱點問題逐一展開論述。縱觀《美國檢察制度研究》,既有深層次的理論分析,亦有豐富的判例總結。全書結構嚴謹,行文流暢。這本書不僅詳盡介紹了美國聯邦與地方檢察制度,而且注重反映美國檢察改革,尤其是未成年人檢察與社區檢察等方面的近期新動態,供讀者比較研判,為完善我國檢察制度提供了難得的域外借鋻與思路。
根據聯邦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所有州不僅不得拒絕任何公民的正當程序保護,而且也不得拒絕給予任何公民平等的法律保護。聯邦優選法院指出,“於本案產生問題的命令……未訂定規定或條件給洗衣店用的財產使用規定,在此所有相類狀況都可符合。它允許用於此等目的的磚造或石造建築,而未有;但,對木造房,幾乎是都曾使用過的,它將主人或使用者劃分成兩等級,非針對其對營業所需之個人品格及資格,亦非建築本身的狀況、性質與適用性,而僅以一條專裁的界線,一邊是經由監察員同意,允予繼續經營生意,而另一邊則是其他這些監察員僅因為其意願而不予同意的人”。法院繼而又指出,“這種不公平待遇情況的事實是認可的。沒有它出現的原因,而此結論不得予以抗辯,沒有對它存在的理由,除了對原告所屬之種族與國籍的敵意,而這在法律眼中無法予以辯解。此不公平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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