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辭
●序言
●TABLE OF CASES
●章 保險的本質
● A.功能定義
● 1.風險分散
● 2.眾多的成員
● 3.主要從事保險業務的保險人
● 4.保險人作為承保人
● 5.保險人的功能
● B.保險的類型
● 1.人壽保險(LifeInsurance)
● a.終身保險(Whole-lifeInsurance)
● i.普通終身人壽保險
● ii.限期內繳費人壽保險
● iii.躉繳保費人壽保險
● b.定期人壽保險(TermLifeInsurance)
● c.兩全人壽保險(EndowmentLifeInsurance)
● d.簡易人壽保險(IndustrialLifeInsurance)
● e.相互人壽保險(MutualLifeInsnrance)......
內容簡介
本書繫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比亞努大學法學院有名保險法教授約翰·F.道賓所作,是美國法學院的保險法很好不錯輔助教材。靠前目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英文第三版。2003年本書英文第四版出版,本譯著就是第四版的翻譯作品。
這本很好不錯輔助著作采納了特殊的編排體繫。為了讓法學院的學生了解作為保險法基礎的保險學,著作開篇即以較大的篇幅對保險學進行了介紹,這樣的徽法使得讀者更容易理解本書後面的內容,同時也成為這本著作的的獨特之處,在之後的內容中,作者相繼對保險利益、風險解釋、受保險保障的人、索賠程序、保險人的拒賠理由、棄權和止反言、賠付的方式、保險人為被保險人抗辯的義務、代位求償權、再保險、保證保險、保險監管等內容進行論述,對靠前的讀者來說,這樣的內容,這樣的編排方式,都給人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
靠前章 保險的本質
A.功能定義
根據不同的動機。可以將馬定義為一項動產、一種運輸工具或者一個體態稍大一點的寵物,正如對馬有這樣多的定義一樣,保險的概念也有許多種解釋,但是,沒有任何一種解釋能夠適用於所有的目的。例如,法院和立法機關認為,在某一情況下,有必要對該詞嚴格界定,以確定某一特定的擔保或者補償合同是否屬於某一監管制定法調整的範圍。按照這樣狹義的功能思維,許多案例和法規中出現的技術性概念被限定在相當狹隘的實用範圍內,於是,其意義在某種程度上偏離了我們的目的。作為一個合適的出發點,下文中的功能定義從眾多專門處理風險轉移的合同中提煉出來。圍繞這些風險從一方轉移到另一方的合同,形成了一個專享的法律體繫,我們將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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