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六起刑事錯案
章張氏叔姪強奸殺人案
一、好心載客反遭誣陷
二、拒不認罪獄中受苦
三、“獄偵耳目”跨省調動
四、前塵往事恍然如夢
第二章佘祥林殺妻案
一、疑點重重的有罪判決
二、姍姍來遲的死人“復活”
三、撲朔迷離的“良心證明”
四、“家破人亡”的佘祥林
五、悔恨交加的張在生
六、“不合時宜”的張在玉
第三章趙作海故意殺人案
一、被害人“亡靈”歸來
二、嫌疑人屈打成招
三、政法委一錘定音
四、作案人終被抓獲
五、趙作海劫後餘生
第四章杜培武殺妻案
一、刑事警察刑訊戒毒警察
二、高新科技導致刑事冤案
三、殺警真兇原是鐵路警察
四、辯護律師堅持無罪辯護
五、錯案影響深遠警醒後人
第五章陳建陽搶劫殺人案
一、“嚴打”壓力下的破案
二、倉促武斷的審判
三、“留有餘地”的判決
四、指紋比對後的改判
五、改判無罪後的生活
第六章黃亞全搶劫殺人案
一、慘遭刑訊的嫌疑人
二、反復退查的葫蘆案
三、良心發現的“同案犯”
四、力推糾錯的檢察院
第七章評析
一、現狀
二、刑訊仍然嚴重的原因
三、刑訊頻度和強度發生變化的原因
四、減少刑訊的對策
第二部分刑事錯案的成因、發現與預防
第八章錯案形成的心理原因
一、引言
二、與刑事錯案成因相關的心理偏差
三、刑事錯案形成的心理學步驟:以我國近年來糾正的22起刑事錯案為例
四、改革建議
五、結語
第九章為何違反規則的行為“屢禁不止”
一、規則的表述方式
二、來自領導的壓力
三、辦公室的氣氛、環境
四、角色定位
五、目標的可實現性
六、規則實施程序的透明性
第十章錯案糾正的證據基礎
一、發現真兇
二、證據不足
三、被害人出現
四、血型鋻定錯誤
五、“同案犯”承認作偽證
六、強奸案“被害人”承認作偽證
第十一章主導錯案糾正的力量
一、法院:“裴樹唐案”
二、檢察院:“孫萬剛案”、“孟存明案”和“胥敬祥案”
三、政法委:“陳金昌案”和“黃亞全案”
四、人大:“陳世江案”
五、媒體:“王海軍案”
第十二章錯案糾正模式
一、西方國家的刑事錯案糾正模式
二、我國的錯案糾正模式
三、我國錯案糾正機制的完善
第三部分相關文獻與資料
第十三章“無辜者運動”
一、引言
二、“無辜者運動”
三、“無辜者運動”的影響
四、“無辜者被判罪”對我們不斷演進的正義標準的影響
五、結語
第十四章供述的可信性與刑事錯案
一、引言
二、可信性因素:歷史考察
三、有關虛假供述問題的最新發現
四、結語
第十五章錯案糾正中的檢察官職責
一、引言
二、囚犯的DNA檢測
三、Clarence Elkins案
四、“無辜者運動”所帶來的改革,Roger Dean Gillisple案及其他
五、虛假的正義
六、難以理解的“真正的”檢察官
七、結語
後記
內容簡介
本書的部分是對我國近年來糾正的六起很好有影響的刑事錯案的詳細描述,展示了在這些案件中無辜者為何被確定為嫌疑人,公檢法機關如何一錯再錯,將無辜者投入監獄,無辜者如何不懈抗爭,案件如何很終被糾正,錯判有罪對無辜者產生了何種影響。在這裡,你不僅能看到正式的法律制度,還可以看到日常的司法實踐,不僅可以看到案件的展開過程,也可以看到案件背後的人生和人性。本書的第二部分討論的是刑事錯案的成因、發現與糾正。本書作者認為,錯案成因可以分為三類:直接原因、環境原因和心理原因(主要表現為包括“隧道視野”、“證實偏差”、“後見偏差”等在內的各種心理偏差)。心理原因不容易被注意到,卻對錯案的形成有更根本的影響。絕大多數直接原因,如刑訊逼供、隱瞞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據、強迫證人提供不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言、忽視辯護律師的合理意見等等,都是多種心理偏差的外在表現,而絕大多數環境原因,如不合理的考核方式,司法經費不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