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高校的教育行政法研究
●節 我國的教育行政法
●一、教育行政的產生和發展
●二、教育行政體制的不同模式
●三、我國的教育行政體制
●第二節 我國的教育行政法律關繫
●一、法律關繫的含義及特征
●二、教育法律關繫的含義及特征
●第三節 高校和政府的法律關繫
●一、政府的概況
●二、現代政府與學校的關繫
●三、政府與高校關繫的不同種類
●四、我國政府與高校關繫中存在的現實問題
●五、政府與高校關繫的理想模式
●第四節 教育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價值及其發展
●一、教育行政管理的價值
●二、教育行政法治化的價值
●三、我國教育行政法治的發展歷程
●四、教育行政管理發展的必要性
●五、我國教育行政法治發展的方向......
內容簡介
本書以教育、民主、法治的關繫研究為出發點,對高等學校的管理問題進行了繫統的研究,主要內容包括:我國的教育行政法,高校和政府的法律關繫,高校章程的法律研究,高校章程的制定程序,高校學生管理的法律研究,高校教師管理的法律研究,高校後勤管理的法律研究,高校的法律責任及司法監督研究等。
3.公立學校*單位的性質決定了當前公立學校法律地位的現狀。首先,普通公立學校的*單位法人性質決定了我國公立學校與政府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繫。所謂*單位,是指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國庫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提供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組織①。但*單位本身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它的形成與我國的計劃經濟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甚至可以說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單位內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98年4月,為適應*單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變化和發展,國務院頒布了《*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對*單位做出了以下界定:"本條例所稱的*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單位表面上是一個獨立的實體組織,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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