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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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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化行政立法這個術語涵蓋了信息技術在行政立法過程中的廣泛運用,其發展過程開始於20世紀90年代早期,美國在此領域居靠前地位。從電子化行政立法的實踐看,至少涉及兩種技術選擇:一是便利公眾經由互聯網接近行政立法信息,並通過電子郵件提交評論,主要是將傳統的紙面立法過程數字化;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的互動性潛力,未來不僅對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目標——形式性、效率和參與——造成極大的衝擊,甚至在一些重要方面改變立法中的權力格局,實現行政立法的“電子革命”。到目前為止,電子化行政立法的發展重心很大程度上表現在立法信息的網上公開以及在線提交評論,局限於立法過程的計算機化,注重技術手段而未嘗試重塑立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