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特性》自序
●一、司法的思維特性
●司法權的本質是判斷權——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十大區別
●法律人思論——兼與蘇力商榷
●中國傳統法官的實質性思維
●二、司法官倫理
●法律家的技能與倫理——“法律家之治”論綱
●職業倫理與大眾倫理的分野——為什麼要重塑我們的法律職業倫理
●論法官的慎言義務
●三、司法與民意
●公案的民意、主題與信息對稱
●公案及其背景——透視轉型期司法中的民意
●司法的政治力學——民眾、媒體、為政者、當事人與司法官的關繫分析
●判決與民意——兼以美國為例考察法官如何對待民意
●四、從程序到判決
●論兩種價值序列下的程序基本矛盾
●當事人角度的程序公正論
●論司法對行政的合理性審查
●判決的權威與異議——論法官“不同意見書”制度
內容簡介
當代中國司法已經印證了“很後防線”這層意思,幾乎所有的社會問題都向司法逼進,重重包圍著原本需要獨立和理性的司法。司法面對新問題新困難,無論滄海桑田,司法權依然是判斷權,隻是這種判斷不僅要根據規則和有關規則的方法,還要根據事實和有關社會的經驗。司法的生命既不是邏輯也不是經驗,而應該是邏輯前提下的經驗。
自序
本書是我近年來研究司法問題的成果,涉及司法權的性質、司法職業、法律思維、司理、司法與民意、司法與媒體、司法程序等。2012年奧地利法學家埃利希給自己的《法社會學原理》寫的序中說,“人們常說,一本書必須能夠用一句話來概括一個人的意思。假如呈現在面前的這本書接受這種檢驗,那麼這句話大致可以說:在當代以及任何其他時代,法的發展的重心既不在於立法,也不在於法學或司法判決,而在於社會本身”。如果讓我為自己這本書說一句概括的話,我還是想說——司法權是判斷權,隻是這種判斷不僅要根據規則和有關規則的方法,還要根據社會事實作出判斷。
當代中國仍然處於法治初創期,又時逢社會轉型期,原來缺乏理論的司法,受到轉型變遷的巨大影響,司法活動和司法改革正處在各種司法觀與法律價值觀踫撞、交鋒之中。這個時期的司法觀念交織著馬克思主義傳統司法學說和觀念、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改革時期的司法觀、中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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