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天下·法治中國 司法改革的 天下·法治中國 ISBN編號:9787519712082 書名:天下·法治中國 司法改革的知與行 天下·法治中國 天下·法治中國 司法改革的知與行 天下·法治中國 作者:蔣惠嶺著 代碼:68 是否是套裝:否 出版社名稱:法律出版社
" 天下·法治中國 司法改革的知與行(司法改革目標化、司法行政化 作 者:蔣惠嶺著 著 定 價:68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年05月01日 頁 數:404 裝 幀:精裝 ISBN:9787519712082 ●目錄序司法制度改革的目標司法體制改革與國家政治結構法院在依法治國方略中的地位現代司法理念基本問題司法權力地方化之利弊與改革中央司法事權的八項“基本待遇”論審判獨立的最低保障標準“法院獨立”與“法官獨立”之辯 司法民主的界限與禁忌司法民主的十大補強機制展望媒體與司法良性互編司法改革基礎理論第二編第三編 司法改革方案設計法院管理與運行機制改革中國法院體制改革論綱未來司法體制改革面臨的具體問題司法改革主體工程之認識全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綜合性司法改革示範法院的十項標準上下級法院關繫改革的思路論法院的管理職能司法職權優化配置的七項任務法院司法行政管理配套改革的七項任務司法人事制度配套改革的思考法院內部運行機制中的司法規律審判活動行政化之弊害分析法院司法行政體制改革論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審委會制度改革破冰之舉審判管理制度的“三要素”論法官角色的轉變司法職業保障的十項最低標準司法改革能否改出強有力的法律職業共同體培養職業法官的“四部曲”論法官懲戒程序之司法性第四編 司法程序改革司法的程序性與司法改革重錘夯實“事實審”之迫切期待 法律統一適用機制再認識建立案例指導制度的幾個具體問題論案件請示之訴訟化改造構建我國相對獨立量刑程序的幾個難點重提“庭審中心主義”論司法效率中的八個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十年路 內容簡介 我國的司法制度改革是一項規模與意義同樣巨大的事業。無論是法院組織法的修改,還是法官法的制定,無不以我國新的歷史時期司法體制的整體設計為基礎。司法制度改革開始時必須要明確改革的目標,包括近期的和遠期的、總體的和具體的。《天下·法治中國 司法改革的知與行》彙集了蔣惠嶺法官近年來發表在各個刊物的有關司法體制改革尤其是法院改革的文章,集中體現了作者對司法改革的思考,從中亦可洞悉中國司法體制的現狀以及司法體制改革的新動向。 蔣惠嶺著 著 蔣惠嶺,1963年10月生於山東省無棣縣,現任優選人民法院不錯法官、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應用法學》和《人民法院案例選》主編。蔣惠嶺於1980年至1987年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繫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1996年以來,先後赴澳大利亞悉尼大學(1997)、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美國耶魯大學(2003)、臺灣地區地區“中央研究院”(2013)作訪問學者,2000年獲蒙特利爾大學公法碩士學位。1987年進入優選人民法院工作以來,蔣惠嶺先後在研究室、辦公廳、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司改辦工作近20年,負責起草司法解釋、研擬司法改革方案、參與中央立法、從事專題調研等工...... 總序江 平 從1978年改革開放到現在,中國的經濟與社會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促成這些成就的原因是復雜的,既有執政者正確決策的個人因素,也有歷史恩賜的機遇因素,也當然還有法律等方面變革的制度因素。短時期的建設成就及其原因的復雜性交織在一起,很容易讓當代中國人——至少是部分當代中國人——自我感覺良好,並產生兩種錯誤的認識。一種錯誤認識是把過去三十多年的發展路徑作為歷史性的發展模式固化下來,以便提煉一種可以值得自我驕傲和對外宣揚的價值觀。另一種錯誤認識是很容易誇大政策和偶然性因素的功效,而忽略了制度因素的根本性。 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三十多年的繁榮與發展隻不過是匆匆過客。對於一個國家的長久興衰而言,政策性和偶然性的因素,更像是一個“藥引子”。而真正能夠讓國家養成“健康體魄”的還是制度性的因素。其中,法治又是制度建設的核心,重中之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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