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章 早期人民司法與社會糾紛解決
● 節 早期人民司法的方法論與運行特質
● 第二節 人民司法與太行地區糾紛解決方式
●第二章 各類型糾紛及其裁斷
● 節 離婚財產糾紛
● 第二節 土地糾紛
● 第三節 其他財產權糾紛
●第三章 糾紛裁斷的程序性實踐
● 節 糾紛解決的裁斷依據
● 第二節 訴訟中的證據問題
●第四章 政治、道德與糾紛解決
● 節 成分劃分在裁斷中的作用
● 第二節 訴訟中的道德話語
●第五章 人民司法模式的歷史文化基礎
● 節 中國司法傳統的實質正義追求
● 第二節 實質正義觀與社會文化土壤
● 第三節 歷史文化傳統的承續與嬗變
●第六章 結論
●附錄 案件信息彙編......
內容簡介
本書稿以筆者的博士後出站報告《近世中國的社會本位司法理念及其歷史文化基礎》為基礎形成,又適逢筆者申請的教育部2016年度研究項目《國家治理視野下我國司法運行模式變遷研究(1949-2014)》獲得批準,遂將研究視角集中於共產黨的“人民司法路線”之形成、發展及獨特邏輯。筆者以晉察冀邊區太行地區的近百個案例作為素材,既分析了婚姻、土地、百姓財產等當時主要糾紛的實體內容,也分析了糾紛解決的主要形式,各方主體對訴訟結果的影響力,訴訟中的證據形態等程序法問題,更采用量化、社會學、經濟學等分析視角,解讀了鄉村社會的社會結構對糾紛解決方式的制約,鄉民的預期和行為偏好與共產黨司法路線的內在邏輯聯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