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論有什麼用
作 者: (德)馬蒂亞斯·耶施泰特(Matthias Jestaedt) 著;雷磊 譯
定 價: 30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頁 數: 151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62078425
●叢書總序
●中文版序
●前言
●《法理論有什麼用?》導讀/雷磊
●Ⅰ被質疑的理論:理論越位了麼?
●1理論在教學中無價值
●2反理論的傾向:多聲部的合奏
●a)實用主義者的聲音:理論重要嗎?
●b)“現實主義者”的聲音:作為理論重復的司法實證主義
●c)理論虛無主義者的聲音:“作為科學的法學的無價值性”
●d)理論逃逸者的聲音:“沒有人能容忍被活體解剖”
●e)無政府主義者的聲音:“反對方法!怎麼著都行!”
●f)啟蒙者的聲音:“說的不做,做的不說”
●g)美學家的聲音:“無論裁判與藝術如何結合,都始終不得要領”
●h)拒絕反思者的聲音:自我觀察是一種病癥
●3理論是我們的宿命!懷疑論而非對理論的懷疑
●Ⅱ法學(中)的理論-實踐問題
●1位於實踐科學與精神科學之間的法學
●2理論的雙重概念:觀察者的理論與參與者的理論
●3實踐的雙重概念:法律制定的實踐與法律適用的實踐......
內容簡介
馬蒂亞斯`耶施泰特著雷磊譯的《法理論有什麼用/法哲學與法理論口袋書繫列譯叢》是作者在就職演講的基礎上形成的一本論戰性的著作,抗爭的對像是法學教育中的反理論傾向。在澄清“理論”與“實踐”之雙重含義,並進而闡釋法理論的內容和性質及其混淆問題的基礎上,明確了法理論對於實踐的意義。法理論具有一種彎道效益,也即對實踐的間接效用。
(德)馬蒂亞斯·耶施泰特(Matthias Jestaedt) 著;雷磊 譯
馬蒂亞斯·耶施泰特,1961年生,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院公法與法理論教席教授。研究範圍涉及憲法學、法理論、歐盟法、國家教會法、一般行政法、兒童和青少年救助法,著有《民主原則和共同管理》《制定法中的基本權的開展》等。目前正在主持《凱爾森文集》的編纂工作。
雷磊(1982-),畬族,浙江富陽人,中國政法大學法理學研究所副教授,德國基爾大學、海德堡大學訪問學者,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哲學與法學方法論。迄今為止出版獨著2部、譯著6部,並於《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政法論壇》、《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環球法律評論》、《臺大法學論叢》、《政大法律評論》等刊物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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