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2013年[議案題目]修訂《民法通則》為民法總則、整合其他民事法律為民法典 2014年[議案題目]將《民法通則》修訂為民法總則並整合民法立法群體、在此基礎上編纂中國民法典的議案[建議題目]關於依法恢復、重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議 [議案題目]民法典總則編“法律行為”一章建議稿[建議題目]民法典總則編“法律行為”一章的結構和條文建議稿2015年[議案題目]中國民法典中民法總則的編制體例的議案[報告題目]中國民法典編纂中的幾個問題2016年[議案題目]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議案[議案題目]民法總則應該規定“客體”一章及該章編制方案的議案[建議題目]對2016年1月11日《民法總則(征求意見稿)》的幾點建議[建議題目]對2016年4月《民法總則草案(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建議[建議題目]關於《民法總則草案》“民事權利”一章的修改建議[報告題目]我國民法典編纂中的幾個問題[建議題目]關於《民法總則草案》“非法人組織”一章的修改建議2017年[建議題目]關於民法總則是否應該把政策作為民法淵源的意見[建議題目]堅持現實性和科學性相結合原則、積極推進民法典分編編纂的建議附錄:其他議案或者建議[建議題目]建議人民法院停用“調撤率”作為績效考核指標[建議題目]嚴厲打擊輕型黑色經濟的建議[建議題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建議[建議題目]關於建立“科研友好型經費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議[建議題目]對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點兒看法[議案題目]關於加快修訂《標準化法》的議案[建議題目]關於盡快制定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建議後記
內容簡介
《我動議——孫憲忠民法典和民法總則議案、建議文集》收集了作者在擔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期間領銜提出的關於民法典和民法總則的議案和一些以代表的名義提出的關於民法典和民法總則的立法建議、研究報告共16篇,以及《建議人民法院停用“調撤率”作為績效考核指標》《嚴厲打擊輕型黑色經濟的建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建議》《關於建立“科研友好型經費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議》《對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點兒看法》 《關於加快修訂<標準化法>的議案》 和《關於盡快制定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建議》其他議案或建議7篇。
後記擔任全國人大代表這5年,經歷了很多小小的事情,值得回憶總結的大小事情還真是不少。這一份文集,其實也隻是我在這一期間完成的部分文字,還有一些論文和其他研究性的文字,將收集起來在其他著述裡發表。另外,我在2017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提出的兩份涉及物權法的議案和其他建議,也沒有收集在這裡。對《我動議》這份文集的出版,我想表示衷心感謝的人很好多。首先是曾經參與文集中的議案的部分撰寫或者討論的一些傑出的青年學者們。他們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謝鴻飛研究員、朱廣新研究員、竇海陽副研究員;北京大學常鵬翱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於飛教授、劉成偉教授;華東政法大學金可可教授、韓強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徐滌宇教授、張家勇教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陳鑫教授;華中科技大學姜戰軍教授、張定軍教授;西北政法大學袁震教授;上海財經大學葉名怡教授、李宇博士等。另外,還有......
序2013年1月我當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全國人大”)代表,至2018年3月這一屆任期將滿。擔任全國人大代表不僅僅是一份光榮,更多的是一份責任。從我國憲法規定看,全國人大代表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的組成人員,他們以投票的方式,享有參與國家最高機關及其領導人的決定權,享有對中央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監督權,享有領銜提出議案和附署議案推動立法的權利,享有依據提出建議案的方式監督具體執法機構和司法機構的權利,等等。這些權利,多數必須在大會期間行使,也有一些權利可以在大會休會期間行使。在我國,每一個全國人大代表大約代表45萬個普通民眾,一個人要代表這麼多人,這個數字比例恐怕在世界上是少有的。而這個數字也說明全國人大代表責任之重。如果不能積極認真地履行職責,那麼實在是有負於這麼多民眾。五年以來,我認為自己還是勤勉地履行了職責的。全國人大代表的職權,除了參加會議行使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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