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編 特色機制的實效化:注重傳承與應勢創新
●後法典時代人民調解實效化研究
●導言
●一、基本前提:形式性法律淵源的上位化與細則化
●二、中心環節:人民調解員的遴選就低化與培訓實質化
●三、重要條件:經費保障之國家責任的中央化與長效化
●四、根本保證:司法確認程序的備胎化與謙抑化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實踐模式及其啟示
●一、當前我國醫療糾紛的主要特征
●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實踐模式
●三、啟示:糾紛解決與區域差異
●人民陪審團制:在能度與限度之間
●一、人民陪審團制對合議制之不足的有效補正
●二、人民陪審團制對人民陪審員制之不足的有效補正
●三、人民陪審團制的限度:以審級適用為例
●四、走出“羊群效應”的困境(代結語)
●繼承與發展馬錫五審判方式之思
●民事督促起訴的制度化路徑、角色定位與基本構造
●一、民事督促起訴的制度化路徑......
內容簡介
隨著我國社會發展進入轉型期,與人類社會與生俱來的糾紛也進入復雜多變期,基於糾紛對社會秩序的衝擊有革故更新的積極一面,也有縱惡制亂的消極一面,作者認為當下我們對糾紛的消極作用更應被清醒的認知和冷靜的判斷,健全相關解決機制的必要性更應被普遍的認同。圍繞當下我國糾紛解決的基本立場,本書分“特色機制的實效化:注重傳承與應勢創新”、“常規機制的良善化:宏觀聚焦與微觀研討“和”學理支持的強力化:增強指引與適時反制“三編”,集中探討了我國當下理論上需要澄清的人民調解制度、馬錫五審判方式、民事督促起訴制度和民事執行中的審級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