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雙語版)
內容簡介
在大學法學院開新課,是要進行論證的,大致的內容是開課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主要是介紹申請開課的教師本人的教學科研背景和經驗、教學內容和課時、教材和參考資料的選用、教學方法和教學對像等。
袁達松 著作
袁達松,北京師範大學經濟法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山大學法學學士(1994)、經濟法學碩士(1999)、經濟法與政府經濟管理博士(2003),*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博士後出站(2007),清華大學法學院與美國天普大學TSINGHUA/TEMPLELL.M.(2008)。主要講授:經濟法學、金融法(雙語)、公司法(雙語)、證券法、競爭法等本科專業課程和研究生專題研究課程;主要研究領域:經濟法學總論、金融法學、比較經濟法學和靠前經濟法學;主要社會兼職:*國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國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國人民大學美國法研究所研究人員、廣東涉外投資法律學會理事、廣東省律師協會證券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
在相關證券上市交易後,發行人或上市公司還必須進行持續的信息披露。尤其是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 *後,就證券交易中的幾類典型的違法行為,中國《證券法》對其都有著規定: 一是內幕交易行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不得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因從事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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