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民法推定性規範研究 是否是套裝:否 書名:民法推定性規範研究 民法推定性規範研究 代碼:32 出版社名稱: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3年02月 作者:王立爭 編者:梁慧星 開本:5 ISBN編號:9787511843968
" 民法推定性規範研究 作 者:王立爭 著作 定 價:32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頁 數:304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1843968 ●第一章 民法推定性規範概說 ●第一節 民法推定性規範的意旨 ●一、推定的學說考察 ●二、推定學說的評價 ●三、民法推定性規範的界定 ●第二節 民法推定性規範的邏輯結構 ●一、法律規範邏輯結構的學說考察 ●二、法律規範邏輯結構學說的評價 ●三、民法推定性規範的獨特邏輯結構 ●第三節 民法推定性規範的基本屬性:實體與 ●程序之間的構造 ●一、民法推定性規範的一般程序功能 ●二、民法推定性規範的特別程序效應 ●三、民法推定性規範的程序反駁方法 ●第四節 民法推定性規範的比較法考察 ●一、民法推定性規範的羅馬法起源 ●二、大陸法繫民法中的推定性規範 ●三、英美法繫民法中的推定性規範 ●四、我國現行民法中的推定性規範 ●...... 內容簡介 作為一種特殊的民法規範,推定性規範強調的是其邏輯構造和法律屬性的特殊性,其在本質上是一種連接實體與程序之間的法律構造。與推定性規範很為接近的是擬制性規範。現代訴訟目標從客觀真實向法律真實的轉向以及經驗法則的立法化,構成推定性規範的認識論基礎;約簡司法成本、服法官恣意、彰顯程序公正、映照法律政策,構成推定性規範的價值論基礎。在創建民法推定性規範時,應從基本要素、修辭要素和反駁要素三個角度進行。我國現行民事立法中的死亡推定在失蹤狀態、利害關繫人順序、死亡撤銷等方面有待完善。善意推定主要適用於占有和交易場合。理性人假設構成過錯推定的人性根源。我國立法將因果關繫推定與舉證責任倒置混淆,占用利推定和登記利推定也一直付諸闕如,未來立法時應予完善。 王立爭 著作 王立爭,安徽合肥人,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12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獲博士學位。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法學會部級項目及天津市社科規劃項目各1項。在《法學》、《法學論壇》、《政治與法律》、《法學雜志》等發表論文30餘篇。獨立出版學術專著2部,合著2部。 民法的謙抑性,是關於民法性質的很為抽像的理論概括。但民法的謙抑性不是對民法的私法屬性、利法屬性等的簡單重復,而是繫統化的總結和概括,有著自身獨特的價值意蘊和表現形式,是民法精神的抽像表達。民法謙抑性的基本內涵包括民法的有限性與民法的寬容性兩個方面,並構成有機聯繫的整體。 民法的有限性,意味著民法不對當事人可以通過意思自治決定的事項進行強制性規定,民法規範主要是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補充。民法在本質上是私法,雖然關於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標準存在諸如利益說、主體說、性質說等不同學說,但確立民法為私法的主要意義卻是毋庸置疑的,即確保私法背景下的主體地位平等,排除國家力干預。民法是任意法,意味著民事主體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繫。在單方行為,根據行為人自己意願即可達成民事法律關繫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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