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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身邊的法律顧問:打官司要... 是否是套裝:否 書名:身邊的法律顧問-打官司要講證據 身邊的法律顧問:打官司要講證據 代碼:19 出版社名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年12月 作者:劉品新 等編著 開本:32 ISBN編號:9787300113807
" 身邊的法律顧問:打官司要講證據 作 者:劉品新 等編著 著作 定 價:19.8 出 版 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裝 幀:平裝 ISBN:9787300113807 ●基本法律知識問答篇 ● 1.打官司的時候所說的“以事實為依據”指的是什麼?和證據有什麼關繫? ● 2.什麼是證據? ● 3.我想知道證據包括哪幾種形式? ● 4.那法律對於各種具體形式的證據有什麼特別規定嗎?(一) ● 5.那法律對於各種具體形式的證據有什麼特別規定嗎?(二) ● 6.我擔心證據在以後可能會取不到或者被對方破壞掉,怎麼辦? ● 7.如果我要向法院交證據的話,要在哪個時間段裡把證據交給法院呢?這個時間段是怎麼確定的?有多長? ● 8.如果這個時間段已經過了,我還想再交證據給法院,可不可以?有什麼例外情況嗎? ● 9.什麼是舉證期限過去以後仍然可以提交給法院的“新的證據”? ● 10.什麼情況下我可以向法院申請把這個時間段延長? ● 11.在遇到具體案子的時候,我想知道基本上應該由誰來提供證據? ● 12.我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法院幫我找證據呢?我要怎麼申請呢?我什麼時候能申請? ● 13.法院對我請求它調取證據的申請不予準許該怎麼辦?法律對法院調取證據的行為有規定嗎? ● 14.如果我想鋻定的話,應該在什麼時候申請鋻定?申請鋻定的時候應注意些什麼? ●…… ●案例問答篇 ● 繫列案件之欠條中的證據陷阱 ● 繫列案件之勞動糾紛中的證據問題 ● 繫列案件之婚姻家庭糾紛的證據問題...... 內容簡介 本套叢書專門寫給廣大沒有研習過法律的讀者,尤其是遇到法律糾紛,為順利解決糾紛而急需答疑解惑、了解某一方面法律知識的讀者。 本套叢書涵蓋了老百姓日常生活可能發生法律糾紛的方方面面,比如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房產物業糾紛、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交通事故糾紛、醫療糾紛、勞動合同糾紛、社會保障糾紛、環境污染糾紛、證據規則、法院判決執行、刑事訴訟與辯護等。 劉品新 等編著 著作 劉品新,男,壯族,1973年出生,湖北洪湖人。先後獲得法學學士學位(中央民族大學,1995年)、訴訟法學碩士學位(中國人民大學,1998年)、訴訟法學博士學位(中國人民大學,2003年);碩士畢業後即留校任教至今,2007―2008年赴美國伊利諾伊大學訪學。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證據學研究所副所長,兼任北京市地石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人民大學物證技術鋻定中心鋻定人、北京市刑事偵查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電子學會計算機取證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行為法學會理事。 《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民訴證據規定》第20條至第22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的書證,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經核對無誤的副本或者復制件。是副本或者復制件的,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來源和取證情況;調查人員調查收集的物證應當是原物。被調查人提供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復制品或者照片的,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取證情況;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提供復制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制作經過。第49條規定,對...... "![](http://img.alicdn.com/imgextra/i2/2455124912/TB1TXowe4PI8KJjSspfXXcCFXXa_!!0-item_pi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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