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編寫,包含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 瀆職罪等。旨在探索編輯刑法分則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刑法案例書的不足。含傳統和新近的所有熱點刑事案件的審判思路,這些案例是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近千件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具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和較強的代表性。不再有繁雜的案情,高度提煉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爭議焦點問題。不再有冗長的分析,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展現刑事裁判思路方法。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1.交通肇事後找人頂替如何認定——梁某某交通肇事、曾某某包庇案
●2.交通肇事逃逸認定為定罪情節還是量刑情節——王樂某交通肇事案
●3.交通肇事中指使他人違法駕駛的責任——唐某、王成某交通肇事案
●4.大型營運車輛司機因業務過錯導致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司法認定——趙靖良交通肇事案
●5.醉酒駕車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案件,如何區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交通肇事罪——溫明志、李正某交通肇事案
●6.放火焚燒自己的車輛也可能構成放火罪——梁福某放火案
●7.未盡阻止義務是否構成失火罪——李慧子放火、曹天儀失火案
●8.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方法的認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傷害案
●9.行為人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吳新某、李金某危險物品肇事案
●10.對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的行為如何定罪量——楊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案
●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11.對非法集資中行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吳曉華集資詐騙案
●12.售樓部經理超出職權範圍以公司名義利用購房合同騙取購房款的行為如何定性——張某合同詐騙案
●13.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王澤某合同詐騙案
●14.信用卡詐騙案件涉案本金的計算標準——張國某信用卡詐騙案
●15.臨時額度分期付款型信用卡業務惡意透支的認定——林松濱信用卡詐騙案
●16.冒用他人信用卡在案發前已歸還的款額應否計算為犯罪數額——關某信用卡詐騙案
●17.騙取票據承兌罪中“重大損失”的認定——田小東、賁能某騙取票據承兌案
●18.騙取票據承兌案件中特別嚴重情節的認定——甲公司等騙取票據承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