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蔡琳博士在本書中討論的一個核心問題是:何以讓法官的裁判具有合理性?也即裁判合理性的依據。這是一個歷史久遠的問題,也是不少西學大師們一直在談論的問題,各有各的理論,各有各的依據,各有各的招數。蔡琳博士的這本書對各種各樣的西學理論、學說、依據、招數進行了介紹、分析、批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分析思路。
也許正是由於以上尷尬處境的存在,作者對這一問題所進行的研究更顯其價值,更顯其理論勇氣。對一些**性問題的追問是這幾年一些還抱有理想主義信念的學子們的選題和研究志趣。知難而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正是有了這樣一些懷抱理想主義信念的學子們,纔使我們這樣一些過來人有時也不得不去回味和思考一下我們當年“憤青”時代也熱衷過的話題和問題。使我們重新找回那被歲月鈍銼了的感覺和失缺了的“歷史感”。
靠前章 裁判合理性理論的思想結構
一、裁判合理性及其相關概念
首先,裁判合理性的研究建立在一個重要的法律觀之上,即法是一種詮釋的概念,“法律隻界定一般的框架,在個案中法官必須另為評價,來填補框架的空隙”。法學的主要工作在於提出對法規範的主張、建議與論證。無論是自然法學和實證主義法學,都在尋找法規範效力來源的基礎規則。自然法學向外求諸於某種自然法或道德規範,凱爾森依賴於基礎規範,哈特則是主張承認規則作為鋻別法規範的標準。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法規範都可以透過繫譜的方式來加以鋻別,對於具體個案中的法規範需要進行評價和證立。如(1)當論證一個法律決定時,必須合乎哪......
**章 裁判合理性理論的思想結構
一、裁判合理性及其相關概念
首先,裁判合理性的研究建立在一個重要的法律觀之上,即法是一種詮釋的概念,“法律隻界定一般的框架,在個案中法官必須另為評價,來填補框架的空隙”。法學的主要工作在於提出對法規範的主張、建議與論證。無論是自然法學和實證主義法學,都在尋找法規範效力來源的基礎規則。自然法學向外求諸於某種自然法或道德規範,凱爾森依賴於基礎規範,哈特則是主張承認規則作為鋻別法規範的標準。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法規範都可以透過繫譜的方式來加以鋻別,對於具體個案中的法規範需要進行評價和證立。如(1)當論證一個法律決定時,必須合乎哪種一般或特殊的合理性標準?(2)在論證一個決定時,法官是否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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