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民商法
高程德編著的《經濟法(民商法靠前5版)》靠前章至第七章是闡述民法的基本原則與規定,第八章至第十八章是闡述一些具體的商事經濟法律。第十九章是由於侵權行為所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也是與經濟問題直接相關。第二十章財產繼承本身雖不屬於商品關繫,但是涉及人死後財產的歸屬問題。財產繼承權是從所有權派生出來的一種財產權利,因此它與所有權有著密切的關繫。繼承法也是民法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第二十一章是關於民事經濟糾紛的處理,也就是如何進行仲裁或民事訴訟。
內容簡介
本書在《民法通則》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各部門法對經濟法(民商法)進行繫統構建。2013年3月**人大閉幕後,根據相關法條修改進行修訂出版。
高程德 著作
高程德,先後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繫和北京大學經濟繫,任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講師。現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工商管理研究所所長,中美經濟學教育交流委員會委員,維也納經濟大學、韓國中央大學客座教授,全國人大《證券法》起草小組副組長。主要研究領域:企業管理,民商法,靠前票據管理。主要論著有:《公司組織與管理》、《經濟法》、《靠前票據管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趨勢》、《中國的經濟改革》;主編《企業管理》、《現代公司理論》、《西方企業規範管理集成》、《中國公司法實務》、《中國證券市場研究》等。曾獲北京大學教學很好獎,被北京大學學生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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