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中國信用保險法律制度的反... 是否是套裝:否 書名:中國信用保險法律制度的反思與重構 中國信用保險法律制度的反思與重構 代碼:30 出版社名稱: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年07月 作者:趙明昕 開本:5開 ISBN編號:9787511808295
" 中國信用保險法律制度的反思與重構 作 者:趙明昕 著作 定 價:30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01日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1808295 ●序/1 ●導論/1 ●第一章 信用保險的定義與本質屬性/9 ●第一節 信用保險定義之辨/10 ●一、信用保險法律關繫之性質/12 ●二、信用保險合同關繫之被保險人/13 ●三、信用保險合同之標的/15 ●四、信用保險之作用與價值/17 ●第二節 信用保險之本質屬性/19 ●一、信用保險之合同標的為財產利益/20 ●二、信用利益的非物質性使信用保險不同於有形財產保險/22 ●三、信用保險獨立於保證保險/24 ●四、信用保險具有獨特的經營管理方式/31 ● ●第二章 信用保險的成因與制度價值/32 ●第一節 信用略論/32 ●一、信用之內涵,33 ●二、信用與現代市場經濟之辯證關繫/30 ●第二節 商業信用利益/42 ●一、商業信用之財產屬性/43...... 內容簡介 《中國信用保險法律制度的反思與重構:以債權人的信用利益保障為中心》堅持民商法視角,開篇即從民法的誠信原則到信用的財產化、利益化,再到信用利益的制度保障,進而引出信用保險這個主題。此後,沿著“信用保險基本理論研究——信用保險合同具體問題研究——信用保險法律制度構建”這條邏輯線索逐次展開,向讀者展現了一個完整的信用保險制度。在信用保險基礎理論部分,對信用保險定義的辨析為全文提供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信用保險合同研究是《中國信用保險法律制度的反思與重構:以債權人的信用利益保障為中心》的中堅,亦為任何保險法律制度的核心,此部分闡述信用保險合同較為獨特的各項要素及合同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在信用保險制度構建部分,《中國信用保險法律制度的反思與重構:以債權人的信用利益保障為中心》就我我信用保險制度的建設提出了頗具性的見解。《中國信用保險法律制度的反思與重構:以債權人的信用利益保障為中心》不僅可以成為法學和保...... 趙明昕 著作 趙明昕,男,1972年2月出生於遼寧省瀋陽市,現為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從事保險法、證券法研究。*國法學會證券法研究會理事,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1995年畢業於瀋陽大學財經學院,獲經濟學學士學位。2001年畢業於瀋陽師範大學法律繫,獲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04~2006年在*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從事博士後課題研究。2006年調入深圳大學法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在《現代法學》、《保險研究》、《*國政法大學學報》、《社會科學輯刊》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 (二)信用保險通過為主體提供全面的信用風險管理服務來維護微觀安全 信用保險的安全價值遠遠超過了它在補償債權人信用損失方面的作用。它擁有有意義的價值莫過於“防患於未然”,即對信用風險和損失的防範作用。若想有效防範信用風險就必須對可能引起風險之因素有所了解。通常,交易主體由於缺乏自己的信息來源而不能準確判斷潛在交易對像的履約能力。而信用保險公司卻可以利用自己龐大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或者多方面的信息渠道,根據自己對主體潛在交易對像的了解和對信貸市場的了解,為交易主體提供咨詢服務。信用保險公司提供信息服務原則上有且隻有定於保險單承保的信用利益範圍之內,因為這些信用利益與保險人的利益息息相關,而信用保險人的責任就是保護被保險的信用利益不受到損害。被保險人利用保險人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務的主要原因在於由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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