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送法下鄉之村民委員會 是否是套裝:否 書名:送法下鄉之村民委員會 送法下鄉之村民委員會 代碼:10 出版社名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年12月 作者:丁朋 開本:32 ISBN編號:9787562039365
" 送法下鄉之村民委員會 作 者:丁朋 著作 定 價:10 出 版 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頁 數:159 裝 幀:平裝 ISBN:9787562039365 ●1.村民委員會主任有以村民委員會名義村民人身自由嗎? ●2.村民委員會不召集村民會議、不向村民會議報告工作,可以嗎? ●3.村民委員會委員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篆刻了一枚村委會印章隨時帶在身邊並使用,這一行為違法嗎? ●4.村民委員會的設立可以由村民自己說了算嗎? ●5.村民委員會主任與村支書誰是一把手? ●6.某村黨支部取代該村民委員會成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可以嗎? ●7.某鎮人民政府撤銷下屬某村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做法合法嗎? ●8.村民委員會主任在協助鎮人民政府從事救災款的發放過程中偷偷扣歸自己,構成犯罪嗎? ●9.某村村民小組合法益被侵害後,村民小組可以作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嗎? ●10.村民委員會任意違法做出會議決定采伐林木,如何承擔責任? ●11.某村委會主任認為村民委員會中婦女成員能力弱而排除於村委會成員之外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嗎? ●12.在多民族聚居的村子裡,村民委員會的全部成員全部由人數最多的民族的村民組成,合法嗎? ●13.某村民委員會開會集體決定改變耕地的用途,這決定合法嗎? ●14.某村村民委員會扣留部分土地征用補償費合法嗎? ●15.村民委員會可以通過村民委員會會議決定收取辦小學的費用嗎? ●16.某村中已經訂婚的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被剝奪,這違反法律嗎? ●17.村民委員會可以收回已經出嫁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嗎? ●18.某村黨支部任命了村民委員會成員,這一做法符合法律規定嗎? ●19.某村村民委員會主任一直連選連任,這符合法律規定嗎? ●20.某村村委會主任秦某被鎮人民政府撤換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嗎?...... 內容簡介 《新世紀農村普法讀本:送法下鄉之村民委員會》主要內容有:1.村民委員會主任有以村民委員會名義村民人身自由嗎?2.村民委員會不召集村民會議、不向村民會議報告工作,可以嗎?3.村民委員會委員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篆刻了一枚村委會印章隨時帶在身邊並使用,這一行為違法嗎?4.村民委員會的設立可以由村民自己說了算嗎?5.村民委員會主任與村支書誰是一把手?6.某村黨支部取代該村民委員會成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可以嗎?7.某鎮人民政府撤銷下屬某村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做法合法嗎? 對於村民委員會的工作而言,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可以使村民委員會的決定既能體現多數人的意願,又便於做出決定、提高效率。村民委員會的成員一般較少,法律規定3-7人,並要求是單數,就是為了在表決時可以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可以使村民委員會的決定具有民主性,避免少數人專斷特別是個人專斷,應當實行保證多數,即應獲得村民委員會成員多數人的同意,纔能做出決定。 具體到本案中,該村村民委員會在做出村民委員會決定時,村民委員會朱某專斷獨,根本不尊重村民委員會副主任和其他委員等多數人關於召集村民會議的決定,甚至代村民會議決定本屬於村民會議討論的事項,嚴重觸犯了法律的規定,應當受到懲罰。在本案中,村民委員會主任朱某的出發點雖然是為了促進本村的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但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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