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實現充分的人權是人類長期追求的理想,也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內的全中國人民長期為之奮鬥的目標。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新疆各族人民遭受著外國侵略勢力、封建剝削階級和宗教特權階層的壓迫,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無法享有基本人權。新中國的成立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確立,為新疆各族人民真正享有人權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1955年,中國在新疆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進一步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自1978年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新疆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各族人民的人權保障水平不斷提升。